为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全局观念,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性,根据《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银监会决定,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有关对河北省的钢铁工业进行检查清理的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性
近几年,受需求强劲拉动,我国钢铁产能扩张很快。为制止钢铁工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自2003年12月以来,国家对钢铁工业实施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些地方钢铁工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其中,河北省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盲目扩能,违规建设严重。2003~2005年,河北省粗钢产量增长了3351万吨,年均增长率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6%。在这三年间,河北省经国家批复的钢铁项目只有唐钢冷轧及带钢表面涂镀层工程、邯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以及经我委同意由地方备案的承钢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且三个项目基本不扩大炼钢产能。然而,河北省一些地方以等量置换,改造落后的名义,越权审批或企业自行建设了一批钢铁项目,造成钢铁产能过度扩张。2003年河北省钢产量为4035万吨,2005年猛增到7386万吨,预计2006年全年粗钢产量将达到9000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21%。同时,河北省水资源紧缺,钢铁产能的大幅度增加,也加大了水资源供应的压力。
二是钢铁产业集中度低。河北省钢铁企业达202家,其中拥有炼钢能力的企业88家,独立炼铁企业42家,独立轧钢企业72家。2005年河北省粗钢产量超过500万吨的钢铁企业只有3家,仅占河北省总产量的38.5%,炼钢企业平均产量仅为83.9万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截至2004年底,河北省炼铁能力为7703万吨,其中300m3以下高炉炼铁能力3616万吨,约占全省炼铁能力的47%。据了解,近期淘汰改造新建设的钢铁项目,仍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问题。
二、对新增钢铁产能进行清理
(一)对2003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以2003年钢产量为基数,由河北省发改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重点对近三年来新增铁、钢、材产量或产能的企业项目进行检查,并按附表所列内容进行填报,于2006年11月3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调查表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国家有关部门对问题突出的企业或项目实施抽查,并根据清理结果,公布河北省符合投资体制改革规定核准、备案程序和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清单及淘汰整改方案。
(二)督促河北省认真落实结构调整规划
1、贯彻落实《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的精神和规定要求,请河北省于2006年12月底之前公布2007年底要淘汰的企业名单、能力及落后装备,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
2、结合首钢京唐钢铁项目的建设和邯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总体规划的实施,切实推动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请河北省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唐山地区淘汰730万吨和邯郸地区淘汰414万吨落后产能执行情况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
三、媒体跟踪报导,结果公布于众
为有效地抑制全国各地钢铁盲目投资的势头,确保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请媒体对河北省钢铁工业新增产能的调查进行跟踪报导,加强监督,公布结果,予以重视。
对仍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越权或不按有关规定审批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对这类项目提供土地;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密监控银行金融机构对这类项目提供贷款的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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